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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圖文創作
抽煙喝酒 去夜店 紋身 打架這些事
其實一點也不酷 而且一點難度都沒有
只要你願意都能做到。 更酷的應該是
那些 常人看來既無聊又無趣的事卻不
容易做到 比如早起 運動 讀書 賺錢
學做飯 學說話 用心的愛一個人以及
擁抱生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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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ris8i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3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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